浙江溫州市全面實行山洪災害防御“八條”措施
為進一步加強小流域山洪災害防御,近日,浙江省溫州市出臺山洪災害防御“八條”措施,鞏固提升全市山洪災害防御水平。
一是落實基層防御主體責任。山洪災害防御主體責任在基層地方人民政府,要逐級落實責任制,明確山洪災害防御各級責任人職責;按照縣包鄉、鄉包村、村包戶、干部黨員包群眾的網格化“包保”責任制體系,把山洪災害防御責任落實到鄉鎮、村居、住戶。
二是完善小流域山洪災害防御機制。構建防指指揮協調,水利部門牽頭,相關部門配合,基層地方政府負責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機制。水利、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撐工作。按照屬地負責原則,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應及時發布預警,按照預警等級和預警范圍,及時組織可能受山洪災害影響人員的安全轉移。
三是完善山洪災害群防群測體系?;鶎拥胤饺嗣裾凑锗l鎮(街道)“七個有”、村(社區)“八個一”要求,結合山洪災害調查評價結果,更新調整村級防汛防臺形勢圖和防御預案;加強山洪災害防御網格化管理,有山洪災害防御任務的鄉鎮、村居都要開展人員轉移避險演練,提高人民群眾防災避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。
四是加強山洪災害風險識別??h級水利部門會同自然資源、氣象等部門組織鄉(鎮、街道),充分考慮致災因素,完成開展縣級山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,劃定山洪災害風險區,評價風險等級,建立三張清單一張圖(防御對象清單、責任清單和舉措清單,繪制山洪災害風險圖),實行動態更新。
五是加強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設。加快水文測報基礎設施建設,提高水文監測點與預警范圍的關聯精密度;組織做好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水文監測設施的維護。在省、市山洪災害預報成果基礎上,縣級水利部門會同氣象部門要進一步細化預警范圍,預警信息要及時傳達至鄉鎮人民政府、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和村居,提醒加強值班警戒,落實防御措施。
六是加大山洪災害綜合整治力度。實施重點山洪溝防治治理工程和病險水庫山塘除險加固,提升工程保障水平。加強山洪災害影響區危舊房清理改造,強化新建農房選址管理。結合下山脫貧政策,對存在嚴重風險隱患且難以治理的村莊、農戶實行避讓搬遷。加強山丘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渣土堆放場地的治理,禁止在山洪區開辟新的棄渣場,避免次生災害發生。
七是加大人員轉移避險力度。切實做好山洪災害防御的人員轉移避險工作,基層地方人民政府接到預警信息或發現山洪災害征兆,要堅決組織轉移易受山洪災害威脅人員。加強轉移避險人員安撫和生活保障,在山洪危險解除前,嚴禁擅自返回,嚴防二次災害發生。有關部門要根據預案及時組織關閉旅游景區、農家樂、施工區域和進山道路等,加強流動人員管控,確保安全。
八是加大山洪防御組織保障力度。要加強同財政、發改等部門的對接,落實資金和項目保障,穩定經費來源和渠道,推動建立山洪災害防御能力提升長效機制。通過廣播、電視、網絡等媒體和宣傳冊、宣傳畫、宣傳欄、宣傳展板、手機短信等信息傳播途徑,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傳預警防災避災知識,提高群眾的防災避險意識。
來源:水利部
責編:魏永靜